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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了《股东追溯不涉及外资承诺书》,但实际有外资怎么办

发布:2024-03-29 15:59,更新:2024-05-03 07:00

         企业务必如实承诺。在取得许可证之前发现虚假承诺的,将作为虚假材料论处,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45条规定,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给予警告,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在取得许可证之后发现虚假承诺的,将按照骗取许可证论处,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45条规定,撤销该行政许可,给予警告并直接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并视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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