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310862910

出售:动漫版权(连载漫画) 可申请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发布:2024-05-20 13:12,更新:2024-11-23 07:00

出售:动漫版权(连载漫画) 可申请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出售:动漫版权(连载漫画) 可申请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出售:动漫版权(连载漫画) 可申请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很多的网络文化产品都开始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而现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也是越来越容易。动漫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网络动漫产品是指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但不包括互联网上的动漫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初审: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向申请人反馈初审意见。

2、审批: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

3、颁发: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发证,并告知申请人领取证书的具体期限

4、有效期:从收到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之日起生效。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所需材料: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正副本都可)

3、企业章程

4、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发展可行性报告

6、域名证书

7、软件著作权

8.人员shebao


出售:动漫版权(连载漫画) 可申请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出售:动漫版权(连载漫画) 可申请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出售:动漫版权(连载漫画) 可申请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728
  • 邮编:100093
  • 电话:17310862910
  • 经理:王经理
  • 手机:17310862910
  • 微信:17310862910
  • QQ:3419768926
  • Email:3419768926@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