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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比较关键的问题

关于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比较关键的问题:

一是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是组织,个人不可以,因此宗教人士(不管是自封的还是国家认可的)自己网上开个麦讲经这事儿就别想了;

二是对申请人提出了严格要求。2、3、4、5项概括起来就是既要懂宗教、也要懂网络技术和内容管理,少一样都不能过关。就是提醒有这方面想法的组织、特别是宗教团体“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三是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外国人、港台人士就免了,这显然是针对境外宗教渗透,办法正式实施后,境外NGO(非政府组织)在境内网络上搞宗教渗透就得踢铁板了。这一点,“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进行了着重强调,尤其强调境外组织个人在境内成立的组织排除在外,堵住了境外NGO“借壳上市”的口子。

四是申请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能有犯罪记录,也不能有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这就意味着某些网上网下反复跳脚的“宗教流氓”例如李海洋之流就不要想了,他们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规定不知多少次了。想在网上开麦的宗教人士,麻烦认清形势,遵守国法包括国家宗教管理法规,国家会给你出路。

第八条 除非是宗教团体、院校和场所自己,其他组织不能用“XX教会”“XX教堂”这类名称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换言之这事不准外包,更不能拉大旗做虎皮,要明明白白告诉受众你自己是个啥。“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意味着名称里不能出现类似“shengzhan”“yijiaotu”之类的触碰法律底线和公序良俗的词汇,当然批判没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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